第164章 你喜欢你的夫君吗?(1/2)
还活着,但是受了重伤,特别是丹田严重受损。按说功力再低的人,丹田里也会有内力,哪怕再是用尽了,也会留有些许护着丹田,也是丹田本能的自保自留。但是他的丹田内一丝丝的内力都没有了,而且他还严重缺少精气,像是被什么东西把精气抽干了。
“不会是遇到女鬼了吧,被采了阳气?”叶清晏看看还在慢悠悠吃草的马,把白衣人扶了起来,然后丢到马背上。
而这一丢,发现他左脚及膝的鞋筒里,全是血。
叶清晏把他的鞋脱下来,倒出少说有半斤的鲜血,然后又慢慢卷起他的裤腿儿……触目所及,不由脱口轻呼!只见修长而紧实的小腿上被割开一道长达一尺左右的血口,皮肉翻卷模糊,还在汩汩的向外冒血。
四下看看,然后扯了那个领头恶汉的汗巾,捆绑了白衣男人的小腿,帮他暂时止了血。然后看着一地的死尸,又搜刮了一下领头恶汉身上的随身物品,找到一小瓶药,才牵着马,驮着那个白衣男人走了。
既然能说一口流利自然的燕朝话,八成是燕朝子民,而且看模样也像,她可不能留下他,即便是死了,也要运回燕朝去。
当年萧长綦带兵打仗,颇为遗憾的就是,很多将士都没能回归故土。后来他把那些异国疆土,都变成燕朝天下后,那些将士也算是在自己的新国土入土为安。
带着一个重伤之人下山,速度很慢,到天黑也没能走到山脚。倒是发现了一个草屋,而草屋旁还有一条山泉溪流,很便于歇脚,叶清晏就停了下来。
扶着白衣人在草屋的木板床上躺下,找到一个豁口的大陶锅和木勺子,用陶锅烧了热水,先帮白衣人处理伤口。
她随身的包袱里,除了吃了就是一些应急用的药和针具。这家伙还真是运气够好,遇到了她。不然他这小命还真是难保。
他中了酥骨散,其实就是药效强的迷|药,刚才她从那个领头的人身上搜到的那个小瓶,就是酥骨散的解药。
只是要先缝合了他腿上的伤口,昏迷着也好,省的疼了。
叶清晏用高浓度的酒浸泡过针具和羊肠线后,又用酒清洗了男人腿上的伤口,好在皮肉伤,并没有伤到筋骨,恢复好后,应该不会对行走有影响。
她的针线活,实算不上好,如果春雨在这里就好了,她能把伤口缝合的平平整整,几乎愈合后,没有什么明显的疤痕。
针线活不好,缝合的也就慢,而且线口也歪七扭八的。不知道等这个人醒了,会怎么想……
“针线活儿真差。”男人现在就告诉了她,他的感想。
叶清晏正好缝完了,拿小剪刀剪了羊肠线。
听到男人的话,镇定的抬头,望进男人黑沉沉的眼睛里,回道:“如果嫌难看,我可以把线立马拆了,您活儿好,自己下手。”
“……”男人识趣的不吭气了。
叶清晏从包袱里取出一个药瓶,还有一卷干净的绷带,递给男人,“既然醒了就自己来吧,我还要做饭。”
男人看着她丢下东西,挥挥袖子就走了,因失血而苍白的唇角先是僵滞……后慢慢的露出一丝诡笑,极低的声音道:“可算是找到你了!”
叶清晏在草屋的后面找到几棵麻地瓜,麻地瓜有补气血的作用,倒是很适合屋里的男人吃。
挖了两棵麻地瓜的根茎,手腕粗的根茎,煮了满满一陶锅。
她先趁热吃了一小半,填饱了饥寒的肚子,剩下的一大半都喂给了男人。
他倒是吃的很痛快,给什么吃什么。最后连她放锅里一起熬的参片也吃了。
叶清晏一边喂他吃东西,一边观察他。
他虽面容精巧,美若女子,但眉宇间隐隐有凜然高华之气,令人无法对其生出亵渎轻视之心。吃东西的动作也透着出自高门大阀,久居上位积习而成的礼度。
喂完了饭,叶清晏又刷了豁口陶锅,重新接了一锅水,架在了火堆上。
“你叫什么名字?是燕朝人吧?”叶清晏往火堆里放了几根潮湿些的柴,听着火里因着湿柴而炸开火花子,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
男人看着烧火的叶清晏,火光映在她的脸上,把她的五官映照的朦胧烁烁,“楚九,燕朝蓟州人。”
“我也是蓟州来的。”叶清晏从火里拨出来几个拳头大小的泥蛋蛋,一半分给了男人,“我叫明晏,十七岁,你呢?”
“二十一。”楚九回道。
叶清晏拨开一个泥蛋蛋,里面赫然是有斑点的鸟蛋,“巧了,我夫君也二十一岁了。”
“夫君?你成亲了。”楚九有样学样,也剥开了一个鸟蛋。
“是啊,我夫君人很好。”叶清晏剥开蛋壳,里面是白嫩嫩的蛋,自己没吃,而是递给了男人,“给你,瞧着你不是干过这种活的,别糟蹋了我好不容易找来的鸟蛋。”
“那你喜欢……你的夫君吗?”楚九问道。
叶清晏毫不犹豫的点头,“喜欢啊。”
楚九眼中骤然闪过一抹异彩,不过,很快那道异彩又掩藏了去,慢慢的吃叶清晏给他剥好的鸟蛋,只觉这味道是人间极品。
“你夫君呢?”
“我夫君在家里,他有事情忙。”
“你怎么不在家?一般女人嫁人后,不都相夫教子?”
“你也说了是一般女人,我呢,不一般,我是二般的,嘿~”叶清晏没心没肺的笑道,但是笑容里又带着一丝分辨不清的隐晦。
陶锅里的水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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