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1/6)
在伊薇特不知道的地方,她无意中造成的影响也扩散到了一些从未见阳光的阴暗角落。
酒馆是维持阿尔比恩人民生活的必要基础设施, 整个伦敦几乎每条街都有各种各样的酒馆, “座头鲸酒馆”也是其中之一,这里和其他酒馆一样, 有着暖烘烘的大炉子和嘈杂肮脏的环境, 唯一的特别之处大概是这个酒吧的装潢,墙壁上装饰着船舵、铁锚和鲸鱼骨雕刻的工艺品,桌椅吧台地板等一切能用木头制造的东西,都采用了报废舰船拆下的木料, 因此异常笨重坚固, 有着磨灭不掉的船钉孔洞以及海水侵蚀的痕迹。阿尔比恩人最喜欢的蒸馏烈酒是杜松子酒,但“座头鲸酒馆”的特色是海员偏好的朗姆酒,它的位置又临近金丝雀码头, 因此来这里的顾客多是水手, 人们聚集在这个木板墙围成的昏暗空间, 高举着自己的大酒杯畅饮,有时也玩骰子、扑克牌,或是快刀扎手指缝之类更加危险的游戏。
靠着吧台的椅子上,一个身材魁梧、手臂纹着刺青的络腮胡壮汉正在一个人痛饮, 他身边没有认识的酒友, 于是只能有一搭没一搭和酒保吹嘘。
“我说伙计,以前你也是在海上讨生活的吧?我一看就看出来了。”壮汉已经续了好几杯, 此时谈兴正浓。
酒保一只眼带着眼罩, 这在水手, 尤其是在战舰或者海盗船上服役过的水手中很常见,这时代商船很多也配备了武器,出海后反正四下无人,挂上海盗旗就可以抢劫同行。
当然,并非因为航海行业热心慈善,所以总是雇佣缺胳膊断腿少眼睛的残疾人,而是海战相当危险,炮火互轰弹片纷飞,在甲板上接舷战的水手落下残疾很正常。
“是在船上呆过几年。”酒保附和着。
“我敢用钱打赌,你绝对没经历过真正的风暴,就像我去年在印度洋遇到的那次,当时天上打雷又下雨,海面上空的乌云堆积了老高,仿佛雷神在敲打他巨大的铁砧,波涛汹涌的海水墨汁一样黑,风暴如同怪兽的巨爪,猛然钳住了我当时服役的金鹿号,像狮子撕扯猎物一样把她拆的稀烂,我抱着空木桶飘到一个小岛上,才终于被路过的船救下,整条船就我一个活了下来。”壮汉唏嘘着,用半是畏惧半是炫耀地口气说。
“在那以后,你大概就没登过船吧?你身上没有海洋的气味。”酒保肯定地说。
“当然,要是没钱了,我就去工厂找份活干,或者码头去当搬运工,总胜过到海上当亡命之徒,我的好运大概已经用光了,圣灵可不会再给我一次机会。”
沉默了一阵,酒保忽然说:“其实,海洋真正的恐怖未必是风暴。”
“你在开什么玩笑,伙计,海上还有比风暴更可怕的东西吗?”壮汉有些醉了,音量不知不觉变大。
“很久很久以前,我和我的船在众人的祝福中驶出海港,船上满载着快乐的歌声,像只骄傲的海鸥飞向万里碧波的汪洋,那次出海就像有着神灵保佑一样,没有一次风暴,也没有一次迷雾,天气永远是阳光灿烂的美好晴天,我们本以为这次应该能够顺利到达。”酒保自嘲地笑了笑,给壮汉又倒上一杯朗姆酒,“正当我们这样想着,在经过一片寂静海域的时候,风停了。”
“不知道过了多少天,我们一直停滞在海上,就像是被凝固在画中的帆船。淡水即将耗尽,我们仿佛不共戴天的仇敌一样用弯刀互相砍杀,争夺仅存的水,讽刺的是包围我们的明明有那么多水,却没有一滴能够入口。
最后,就剩我一个人了,我躺在干裂的甲板上奄奄一息,结痂的嘴唇仿佛荒芜的大地,喉咙里就像被塞满了炽热的炉灰。然后我看了一眼阳光下的大海、那片死寂的碧蓝沙漠,我隐约看见了一些粘滑的东西在水面下蠕动。
那是种多么美丽的生物啊……强有力的腕足,光滑柔韧的吸盘……它卷起了我,将我拖入海中……我看到口鼻呼出成串的泡沫缓缓上升,温暖的咸水代替空气进入了我的鼻腔、咽喉、肺……那种感觉竟是如此舒畅,我的大脑似乎在融化,思考已经不复存在,我被海藻温柔地缠绕着,我看到了王的使者赐予我新生……”
“啪”壮汉打碎了自己面前只剩半杯的朗姆酒,一下下无力地拍打着自己的胸膛,然而一切努力都无济于事,明明就在陆地上,在空气中,但他却如同溺水一样无法呼吸。周围的人自顾自划拳和痛饮,没人注意到角落有人在进行滑稽怪诞的动作,因为其他人的表现比他更荒唐十倍。
两分钟后,壮汉终于停止了挣扎,倒在地上。不一会,清醒着的人纷纷在他周围聚集,隔着数呎围成一圈。
“我敢赌两先令,他一定醉死了。”
“那我赌他没死。”
“来啊来啊,要下注的赶紧了,我数三十下,到了就揭晓结果!”
酒鬼们哄笑着扔出赌资,闪亮油腻的钱币汇聚成了一小堆,这才终于有人去试探壮汉的鼻息。
“他死了!”
“死了死了!”
有人欢呼,有人哀叹。伦敦常有酒鬼因为酒精摄入过量而醉死,无论警察还是民众都已经习以为常,无人认领的尸体将被拉去乱葬岗,也不会有谁会过问和追查,能让人痛饮致死的酒馆甚至是一种另类的荣耀,证明它真材实料没有掺水。
短暂的喧闹后,“座头鲸酒馆”又恢复了平静,另一位沉默的顾客坐到了吧台,点了一杯朗姆酒。
“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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