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木兰词[1](2/2)
茶,夫妇俩在房中又说了一会子话,何琼芝见他的心思已经飘向书房,故而作了个表示困倦的动作,恹恹地说道:“昨天张相公托人送来了一盒江西金桔和两支诸葛笔,说是给你的寿礼,我不好推辞,就收下了。那两支笔,我已命人放在你书房了。”崔洵听闻,微微一凛,脸上微露惶恐之意:“前番升迁,已得宝墨相赠。怎好再收人家厚礼?”其实,崔洵并非埋怨妻子背着他收礼,而是担心自己这位不拘常礼的妻子在招待来使时未能尽到一个仆人对主人应有的礼数,“那你可有替我好生谢过?”
“放心,一切妥当。”何琼芝从容地回答道。身为主人,如何招待客人,她自信还是合格的。
“那好吧。”
此刻的崔洵也只能如此安慰自己了。
“那两支笔四德具备,是上好的笔。”说话间,何琼芝的上半身已往下沉了下来。崔洵领会其意,含笑道:“那我去瞧瞧。你也好好歇会。”
给何琼芝掖好被子,崔洵便举足向外走去。转头时,他往何琼芝的妆奁前有意瞥了一眼,却以一种漫不经心的口吻问道:“对了,那个锦盒,你放哪了?”
“哦——”何琼芝略一沉吟道,“昨晚本想好好看看王二哥的笔迹,可门外那锣一响,吓得我手一哆嗦,那锦盒就掉火炉里去了,我唤周嬷嬷进来时,已经来不及了。”
“那银钗呢?”
“银钗没事!”
说完,何琼芝敛起双眸,将身子向内侧转了过去。
“哦!没事就好!”崔洵将信将疑地自语道,望了一眼何琼芝散落在枕头上的那一头半白的头发,然后头也不回地揭帘而出。
午后的阳光柔柔地拂过他疏密有致的霜须,为他驱散了那股子陈腐得有些发霉的苦药味,而一种源自身体内部的疲惫感和空虚感顺势爬到了他那两边高高凸起的颧骨之上。
敛眸佯寐的何琼芝听着那串熟悉的脚步声渐行渐远,默默地拉了一下肩膀上的被子,她感到一阵寒意钻进了她的心里。
他们口中所说的“柳三丈”“柳三哥”乃是姑苏五友之一的柳家前掌门柳彦卿。
曾几何时,崔洵、柳彦卿和王希孟三人因字结缘、因画相知。三人志合道合、惺惺相惜,除了一起吮墨舐毫、一起品字鉴画,也常在一起平章风月、一起弹压江山,那时的他们都为他们今生的相识相交而庆幸不已,而如今他们都只愿今生他们都从未相逢相遇过。
现今官至中书舍人的崔洵也许早已忘记了他们三人风雨同舟的岁月,但他永远都不可能忘记那个风雨飘摇的夜晚。
一把带着嫉妒与愤恨的尖刀从一个人的背后斜插入体,刺穿了他的脏腑,结束了他的生命。那个人血流如注,一动不动地倒在被雨水稀释过了的血泊里,红色的雨水将他身旁的雨伞浸染成了深浅不一的红色。
瓢泼大雨努力冲刷着那些被鲜血污染过的地方,可是这充满罪恶的血色却像这黑夜的颜色一样怎么都无法洗净。忽然,一道奔驰的闪电刺破苍穹,照亮了那具尸体,也照亮了那双未曾瞑目的眼睛。
冰冷的眼神像一把利刃一样刺进了身后那个人的眼眸之中。他仓惶地一声尖叫,人也不由得随着自己那颗栗栗颤抖的心跌进了那一片红色的雨水之中。他分明看到了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也分明看到了那个人的模样。
“怎么是你!?不对!不对!希孟!希孟!!”他发疯似地呼喊着,号叫着。衔怒的雷声如海浪一般翻腾着轰鸣着,一声一声拷打着他的灵魂。
在这个风雨交加电闪雷鸣的夜晚,王希孟被崔洵给错杀了,崔洵真正要杀的人并不是他,而是柳彦卿。说起来,三个人曾经也是视如知己的,缘何会成了拔刀相向的仇敌呢?
这一切,皆缘起于柳彦卿当初的一句戏语。
[1]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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