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首战告……(2/2)
指普通法,而是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的总称,属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产物。英美法系立法思路与大陆法系完全不同,信奉“法律本身不可能是完美的”,强调根据具体经验解决具体的问题。
因此,英美法系在审判原则上更“遵循先例”,也就是说,作为判例的先例对后来的案件具有法律约束力,会成为日后案件审判的“原则”。因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这点在书中也表现得十分突出。
举个简单的例子说明吧,假设克里斯打断爱德华一条腿,如果在德国,法官会根据高级法院出具的各种判案指导和判决意见来决定,,这些高院出具的文书,到底是判他三年有期徒刑还是五年。
而在米国,更多的是根据以前发生的经典判例来判,比如三年前费里切曾以同样方式打断汉森的一条腿而被判了三年,那么法官便以此为依据来判刑。
律师辩护遵循的法律依据也是如此。
“难倒我们真的那么倒霉?”克里斯是虔诚的信徒,按理说这种事情对他而言都是主的考验,但此刻他也有点不坚定起来。
“妈的,此路不通!”爱德华恨恨道,“那咱们再换一条路!路路都没路,老子当八路!”
“‘漂亮的所罗门’真是厉害啊!”巴里·斯洛特尼克摸着漂亮的八字胡,似有似无的感慨了一句。
大家心里都有了不详的预感,没有证据,但对于优秀的法律人而言,很多时候,预感往往就是证据。
这份新判决来的实在是“太是时候”了。
……
几人商量一番后便分开,各自动脑子再想办法去。
不过大伙都明白,名义上是四个人合作,但实际上爱德华才是主持者,不是因为他那个耶鲁学生的身份,咳咳咳,他是米兹拉西拉比的亲外孙。
老拉比的能量大家都知道,心里自然也拎得清。
临分别前,爱德华咬牙切齿的关照道:“如果事实对我们有利,我们就强调事实,如果法律条文对我们有利,我们就强调条文。”
“可眼下事实和法律似乎都站到所罗门那边去了。”伯特·维茨莱本道。
“那就把水搅浑再说!”
两个正牌律师都是身经百战见得多了之辈,顿时一起耸耸肩,表示赞同,同时觉得后生可畏,还没毕业就深谙法律精髓,未来前途不可限量,加上老拉比的扶持,于是两人下定决心,不管怎么样,这个案子哪怕自己倒贴钱,也要办的漂漂亮来,所有功劳都扔给爱德华也无所谓,只求在他面前留个好印象。
……
回到住处克里斯问道:
“所以你打算怎么把水搅浑?不得不说,这回fbi的办案非常棒,各种证据无懈可击,形成逻辑完整的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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