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军功和战利品分配(1/2)
翌日,李天龙满载而归,初步统计,光金银就超过五十万两。
如果还算上各种珠宝、古董字画及布匹棉帛之类的,总价值估计有八十万两。
还有迎门梁劫掠的王家商队的财物,王家只拿走了一半,另外一半折算成十万两银子作为对沈浪的酬谢。
加起来就有九十万两左右了,这么多钱,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在现代社会要买这么多银子要超过一个亿。
而这都算是战利品,对于战利品怎么分配,沈浪自然也想过,并且很早就有了规划,因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时代不同,如果想按后世那般全部上缴,那是不可能的。
士兵的士气是需要各种方式去激励的,战利品的分配和军功的奖励就是主要的激励方式。
大明普通士兵的军功计算方式还是比较原始,按敌人的首级来计算,所以一旦军纪败坏,就很容易出现杀良冒功的事情。
在自己的军队,沈浪不想用这种方式。
他主要看士兵们在战场上的表现,分团体表现和个人表现,有专门的人员观察和统计。
比如一个小队,一个旗或者一个局的士兵在战斗中作战极为勇敢,就可以获得团队军功奖励。
若是这个团队中,有一个或者某几个士兵的表现又明显超越其他人,那这些士兵又可以获得个人军功奖励。
而这次剿匪,除了锦衣卫的一些人获得了一些军功,其他人都没有军功,因为战斗过程基本上是一边倒的屠杀。
所以此次作战,只有作战奖励,普通士兵每人可以获得五两银子的奖励,而军官则按不同级别获得不同的作战奖励。
除了军功之外,那就是战利品了。
这次作战难度不大,伤亡也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但战利品还是非常丰厚的。
若是在其他军中,恐怕早就被私自瓜分了,军官占绝大部分,士兵暗中私藏一小部分。
更有甚者,甚至连士兵私藏的一部分也不会放过,所以明军才不时的闹哗变。
肉都吃了,汤都不给士兵喝,不哗变才怪。
沈浪自然不会这么做,他也没有隐瞒此次收获九十万两巨款的事情。
因为在接管全军之后,他就将战利品分配方案通报了全军,并且得到了崇祯的同意。
为此,崇祯还下了诏令,由王承恩代表皇上亲自到军中宣扬。
凡是沈浪这支勇卫营缴获的战利品,先按军功将军功奖励发下去。
若战利品不足以发放军功奖励,则朝廷补足,其实是崇祯用内帑私开小灶,朝廷是很难通过这个政策的。
若是战利品比较充盈,发放军功奖励之后还有剩余。
那么所剩的战利品,七成上缴朝廷,其实是入了崇祯的内帑,其余三成则归全军所有,由沈浪自行分配。
而沈浪的分配方案是,先在京师建一个内库,专门存放军队的公共财产,然后每年拿出其中的一成进行分红。
为了保障内库的安全,并让每个士兵放心,崇祯在皇城内专门腾出了一个库房,并由皇城内的护卫负责安全。
若是里面财产有所遗失,皇上会补欠所有损失。
崇祯的这个表态,不但让所有人放心的同时,又感受到了莫大的恩赐,简直是皇恩浩荡。
可见陛下对自己这支勇卫营的极其重视,以前从未听说过有哪支军队享受过这般待遇,自古以来都鲜有听闻。
这样的话,也不用担心沈大承诺的年底分红不会兑现了,皇上那可是金口玉言,不可能拿这种事情来诓骗自己的子民。
至于每年每个人分红多少,则要按照每个人的入军年限、军功、职位等进行综合考量。
其中军功占比最重,其次才是职位、入军年限等等,目的就是为了鼓励每个人多建功立业。
待时局稍显稳定,可以抽出部分银钱投资商铺等赚取更多收益,然后每人每年可以获得更多的分红。
另外,更多的参与对敌作战,就会有更多的缴获,这也是极快的生财之道。
就像这次,根本没有花费多大的功夫和损失,就给内库增加了几十万两的收入,这要是多打几场这样的仗,内库扩充到几百万两都指日可待。
年底哪怕只拿出一成分红,每个人也可以得到好几十两了,这可是顶得上正常几年的饷银了。
而这还不是只领一次,每个人可以持续领取三十年,若战死,可以由直系亲属,或者指定的人代领,直到三十年满。
这个分配方案虽然不算绝对公平,但是相对公平,特别是对广大普通士兵来说,绝对是一个长久又稳定的生财之道。
即便自己战死,也不用担心家人的生活,少了各种后顾之忧。
当然,若士兵在战场上不遵军令,私自逃离甚至是背叛,则取消一切待遇。
这样的话,就降低了士兵溃逃的的风险,一些士兵就算不为自己,也会想到家人,从而拼死力战。
同时,也可以尽量防止士兵在战场上私藏,甚至是抢掠战利品,这种事情可不少见。
正是因为抓住了这个特点,李自成、张献忠那些流寇,一旦战事不顺,就开始在路上大撒金银财宝,官军便立即疯抢。
而流寇则趁势冲杀而来,反败为胜,屡试不爽。
沈浪可不想自己的军队有一天着了这种道,所以制定了严格的规定。
谁要是敢私抢财物,不但会被军法处置,而且该享受到的待遇一并取消,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