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行州(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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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遹走马上任不足半月,便将苏州治理的有模有样。
他废除了军政比例畸形的安复军节度使司相关制度,选贤任能,搭建了更适于民生和战争动员的官府体系。
并提出苏州在一年内自给自足,两年内能供给大军钱粮的工作目标。
赵遹边执行徐泽既定的城市民生改造计划,边主持落实“分田到户”政策。
“分田到户”当然不是后世意义上的那种,根据徐泽的授意,赵遹将被灭门大户的田产拿出,分给穷苦转户和接受整编的私兵。
大户私兵不是山里跑出来的野猴子,他们也有家有口,而且绝大部分出自贫苦的转户家庭,这些没地的人家,对拥有“自己的”土地都极度渴求。
分田条件只有一个——在同舟社服满五年兵役,即可获得若干土地的永久所有权。
这项政策并不是徐泽占领苏州后临时起意作出的决定。
早在发展高药师为内应后,徐泽就专门安排人手,对苏州土地和人口构成进行深入调查,并与赵遹、朱武等人反复论证后,才最终确定了这套改革方案。
辽国地广人稀,苏州又不是传统的农耕区,农业基础非常薄弱,驻军消耗的粮食主要靠辽阳府转运。
在安复军节度使司军政府的管理下,来苏县和怀化县官府对农业的投入都极低,使得苏州的土地开发度和农田基础建设水平也很低,境内不仅有大片的荒地,现有土地也相当贫瘠。
辽国“转户”等同于大宋的“客户”,与正户(大宋主户)的区别在于是否拥有土地,本就一无所有的穷苦百姓,意味着他们都缺乏提高耕作效率的牛、马、犁、耙等生产资料。
“种田”其实是个技术活,专业性并不低,苏州远离中原,又长期不重视农业生产,境内不论渤海、高丽、女直,还是奚、汉等族的农民,种田技能都已经退化,相当低级。
急切想要获得田地的转户,又因青壮子弟到同舟社服兵役,而缺乏壮劳力……
综上所述,“分田到户”的转户是既没生产资料,又缺劳作技术和先进经验,甚至壮劳力也不足的家庭,真要把田地分到各户自主经营,其结果可想而知。
所以,最初抛出分田政策时,参与议政的高药师是持反对意见的。
高药师很清楚苏州转户们的生存现状,认为的转户们即便分到了田,也未必能养活自己,更不会对出力不讨好的官府心存感激。
直到徐泽解释了这项政策的具体操作,高药师才心悦诚服,对同舟社的未来更增几分信心。
其人立即化被动为主动,积极“劝说”剩余大户们“主动”交出自家已经无力耕种的田地“劳军”。
徐泽没白拿这些人的田地,而是给予大户们以改善其剩余土地水利环境和农庄分红等作为回报。
只是这些毕竟是未来的事,大户们暂时还理解不了徐泽的善意。
赵遹主持的同舟社“分田到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官府主导建设若干大农庄——同舟社并不缺乏经营农庄的经验,处于开拓期的海东郡实际上就是集体农庄经营模式。
“分到田”的转户们只拥有账面上的基础田亩数,五年内对“自己的”土地并没有支配权。
官府统一调度人力、牲畜、劳动工具等生产资料,在耕种现有土地的基础上,还组织开垦荒地、兴修水利等基础建设,进一步扩大耕地面积,改善耕地质量,教授推广先进农作技术。
在种田以外,徐泽还要求赵遹通过大农庄制度逐步瓦解苏州农村地区原本的社会关系,建立有辽国特色的改进型共建会组织。
通过这种大规模跨家族协作机制,使新征服地区的百姓迅速适应新官府的管理,建立更加高效的社会管控和动员机制。
第二阶段,五年以后,再将田地分配给转户私有。
分配田地不搞平均主义,子弟参军入庄的转户只拥有少量“基础额度”的田亩数。
官府依据五年时间内的入庄农户劳作表现,及其子弟在军中服役的综合表现,折算成该户人家最终能拿到田亩数量和质量。
后世生活在太平盛世的人,是很难理解古时百姓对土地的渴望的,但土地和土地不一样。
要是有人问集体农庄好还是立即分田到户好,绝大部分的大宋客户和辽国转户会给出截然相反的回答。
这是受客观条件影响的,和国家、种族、地域并无太大的关系。
对已经活不下去的苏州转户来说,让自家子弟到军中立即吃饱饭,以后还能得到钱粮和战功赏赐补贴家用。
剩余家人则可以利用官府的牛、犁等生产资料耕种、养肥“自家的”地,更重要的是能在没有收成之前就吃上饭。
而且,自己只要争气,五年内就能通过劳动换得劳动工具和更多更好的土地。
便是做梦,也想不到这样的好事情啊!
因此,此政策一经公布,就迎来了转户们的积极响应。
原本还有些犹豫,担心北面女直人和渤海人会影响到苏州安全的转户在“吃饱饭”的诱惑下,爆发了极高的生产热情,积极送子参军,报名“分田”。
政治路线一旦确定,干部就是决定因素。
光有好政策还不够,落到实处才是关键。
古往今来,毁在贪官污吏和庸官俗吏手中的好政策数不胜数,更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能将善政变成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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