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被官僚摧毁的马政(1/3)
徐泰时微笑道,
“百姓养马原就不易,倘或交的是折色,缴了也就缴了,总比花钱养了马,再倒死追赔来得便当——百姓的账就是这样算的。”
现代人既不骑马也不养马,朱翊钧对马匹饲养知识的了解和历史上那个真正居于深宫的万历皇帝可谓是半斤八两,
“于百姓而言,养活一匹马很难吗?”
徐泰时又笑了笑,回道,
“照料幼驹的确繁琐。”
朱翊钧这才发现自己问了一个蠢问题。
作为太仆寺少卿,徐泰时是绝不会对皇帝明言养马是百姓的一项负累的。
倘或大明的百姓连一匹马都养不起了,那不就等于在说皇帝治国无方吗?
朱翊钧又换了个角度提问道,
“具体有多繁琐呢?”
徐泰时随口便对皇帝列出了几项养马所需的基本工作,
“民间若饲养官马,则必须冬暖屋、夏凉棚,马槽槽道须时时清洁,饲料还须拣择新草节、簸粟豆,熟料必须用生水浸淘放冷方可饲之。”
“饮马水忌用宿水,尘草、沙石、灰土、蛛丝、诸杂毛发,一概不得食,盐水饭亦不能多,多即损马腰腹以成肾冷之患。”
“惟宜新水以时饮之,过夜不饮,冬日饮讫便须牵行,至于马之粪溺,亦须日日查检,否则即瘦瘁生病……”
朱翊钧有些惊讶道,
“这些养护之责都须由民户承担吗?”
徐泰时淡笑道,
“当然,依祖制,太仆寺每年都要定期向马户收取规定数目的马驹并且检验种马,群牧监撤销之后,此事便由管牧州县料理。”
“据臣所知,民户不仅要对妊娠时期的种马细心照顾,对所产下的马驹更要无微不至,马驹幼小,稍有不慎便会造成折损。”
“按照规定,民户还要将种马受孕时间如实上报,在种马产驹之时,负责马政的州县官员要在场记载新生马驹的体症状况并登记在簿,以备日后验收。”
“普遍而言,每驹一匹,须喂养三年方可起俵,草料之费至少不下十两。”
“因饲秣之费岁用不赀,民户常常虽有养马地亩而所得无儿,加以官府点视刑责科罚严厉,故民间苦于有驹,多将种马受孕之事隐匿不报,或者干脆堕去幼驹。”
“即便有种马产驹,民户亦宁任种马羸饿而死,无驹甘以亏欠偿银,有驹亦任其倒死,甘以倒死偿银。”
朱翊钧这回终于弄清楚李自成家的那本账是怎么回事了。
倘或李守忠被官府佥派为养马户后没有老老实实养马,而是直接缴纳折色俵马银,那一年按购马的市场价也不过是多付出八两银子左右的损失,姑且就当是多纳了一项“丁税”。
但若是李守忠当真按照官府的要求去认认真真养马,那一年除了牺牲家里的一个劳动力去精心照料马匹之外,每年还得自费十数两去购买马料、装置马槽。
而且一户人家养了马之后,免不了就要同州县官吏打交道,官吏负责记载马驹状况,民户自是不敢开罪他们,每年又不得不花费一笔银子去打点马政官吏。
一旦马驹出了问题不能解俵,不但相当于之前的这些花费全打了水漂,养马户还要被追赔罚款,拿不出钱来说不定又要被黠吏勒索。
所以徐泰时才如此笃定百姓会甘愿缴纳那根本不符合动物学常识的俵马折色。
同每年无止尽的追赔勒索比起来,每年春秋二运的折色俵银便显得如此轻松而合理。
朱翊钧在心中叹息,李自成对大明朝的恨意是多么弥远漫长,明码标价。
后世人都以为他恨的是县令晏子宾给他上的那一道枷,殊不知这一道“枷”只是大明给李自成家拷上的数道中的一道。
李自成心底的恨一定生成得更早,早在他父亲去世、他家因养马而家道中落之时,他对大明的恨就已经埋下了根芽儿。
按照徐泰时的论述,这马料的精细程度或许甚至超过了饥民每日所吃的食物。
明末的陕西连年饥荒,百姓本来就处于连“以石为食”都不能够的悲惨境地,又哪里能拿得出那么多额外的银子替官府养马呢?
人有机会获得更高级的食物才能与处于低级食物链的动物区别开。
如果人连动物的食物都够不上资格去吃,那人的高贵也不见了。
一旦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人就忘记了作为一个人的尊严。
李自成不但是一个有尊严的人,更有属于一个公民的人格,因此他选择了造反,决心要把人类的高贵从明廷手中抢夺回来。
朱翊钧的喉结动了一动,又问道,
“那俵马折色又须交几两呢?”
徐泰时回道,
“成化年间原定的是十两,嘉靖、隆庆以后又升到了三十两。”
朱翊钧惊道,
“折色银如此高昂,民户如何负担得起?”
徐泰时笑道,
“皇上有所不知,其实即使每岁征以三十两,养马州县亦是争相唯求折色,希求免去解俵之苦。”
朱翊钧问道,
“这是为何?”
徐泰时解释道,
“如今许多养马地方,马政多松懈,马匹牧养不得要领,而每年往北京输送备用马,路途遥远,其间难免死伤瘦损,到京后又难以通过考核。”
“许多马匹本身体质容易水土不服,再加上解俵上京的沿路花费,到京之后还要受到内臣势要之家的盘剥,马户负担已极为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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