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嘴欠(1/2)
那条项链,整体呈现银白之色,中间镶嵌着一颗蓝色的水晶,在月光的映照下仿佛闪动着动人心魄的光芒。
当然那蓝色的,可并非是水晶,否则就不会出现在这样一个小地摊上了。
不过,项链的整体做工很精致小巧,就算放在楚涵那个年代也很好看,且这项链放在这一堆陈旧的首饰里,就像鹤立鸡群,令人爱不释手,楚涵想不发现都难。
兄弟真是好眼力,这条项链名为海洋之星,是爱情的象征,与这位美女在合适不过了。
所谓好刀赠英雄,项链配美人啊哈哈哈。
地摊前坐着一个秃头的中年男子,男子脑满肥肠,满脑袋油光,手摇蒲扇,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因为如这样的地摊在这夜市内实在太多,根本毫不起眼。
加上大部分人闲逛夜市,其实都是来填饱肚子享受美食的,故而这种地摊很少有人光顾。
见到楚涵两人到来,那老板顿时来了精神,指着那项链就热情的介绍起来。
海洋之星?我还银河之力呢。听完老板的介绍楚涵嘴角狠狠抽了抽。
直觉告诉楚涵,这老板要开始表演了。
不过楚涵对于这项链确实很看好,这项链淡蓝色的光辉,与沈玥真的很配。
老板你就直接开个价吧。楚涵拿起那项链一边端详着一边漫不经心的问道。
楚涵已经做好了被宰的准备,反正他身上足足带着一千多元呢,一条项链他还不至于买不起。
本来这海洋之星,价值六百块钱,但我看与兄弟有缘,老哥我就忍痛一口价,收你五百块钱如何?
那老板双眼上下转动,嘿嘿笑道。
五百块钱,就这一条项链?楚涵呆了,虽然已经想到了,这老板可能想宰自己,毕竟这样的小地摊寻常不开张,开一张就足够吃一段时间了。
可却没想到,对方竟然一开始就是狮子大开口啊,五百块钱,在这个年代,都能买不少好东西了!
楚涵,咱们走吧,我不喜欢这条项链,别花冤枉钱了。
沈玥轻轻拉扯楚涵衣袖,小声说道,她不想让楚涵为她话冤枉钱,沈玥并不傻,在她看来这条项链真的不值这么多钱。
楚涵轻轻握住沈玥柔弱无骨的小手,看向老板说道:老板,你在便宜一点,三百块卖不卖?
三百块?兄弟你这是要我喝西北风啊。
那老板怪叫一声道:这条海洋之星,可是传自清朝末年间的一件首饰品,不仅外观美丽,更是有着极大的收藏价值。
五百块钱,老哥我已经是血亏了啊。
传自清朝末年?你说传自唐朝老子都相信,真当老子是傻逼了?楚涵一阵无语,这老板纯粹把他当做愣头青忽悠了。
就算楚涵不懂古董古玩,也能看出来,这项链无论做工还是成色,都完全是现代产物,这老板竟然能扯到清朝去,也算个人才了。
看得出来,好不容易碰到楚涵这么一个顾客,老板可不会错过这个大好的机会。
一口价,三百块卖不卖。楚涵继续问道。
虽说沈玥一口一个不希望这项链,但楚涵却看出了沈玥眼中的喜欢。
显然,沈玥是为了不让楚涵话冤枉钱,才故意这样说的。
楚涵话罢,那老板沉思良久,这才露出一副肉痛的神色,一拍大腿道:那好,老哥我也是看与兄弟你有缘,就亏本做这一桩买卖了。
三百块钱,成交。
见此,楚涵也没有犹豫,从裤兜里掏出三百块钱,就欲递给那老板。
楚涵,我不要这项链。
沈玥却是伸手将楚涵的手掌压下来。
这条项链根本不值三百块钱。沈玥无奈地道。
其实楚涵又岂会看不出来,本来楚涵就觉得他亏欠沈玥太多,难得遇到沈玥喜欢的东西,就算明知被坑了,楚涵也认了。
你忘记我先前说的话了?你今天如果不买一样东西回去,咱俩今晚就在外面过夜了。楚涵说道,沈玥越是节约,楚涵就越是心疼。
我可以买其他东西回去,别买这项链了,太贵了。沈玥却是执意坚持。
可楚涵也丝毫不让步:不行,今天这条项链你不要也得要。
你要敢买,我就再也不理你了。沈玥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三百块钱都足够他们一家子一段时间的开销了。
我说你们到底买还是不买?不买就赶紧滚蛋。
见到拉拉扯扯的楚涵与沈玥两人,那先前还满脸热情的老板顿时换了一副姿态。
本来还以为遇到了一单生意,没想到会是两个穷鬼。
爱买买不买滚蛋,别耽误老子做生意!
老板一脸不耐烦地道,竟然开始驱逐楚涵两人了。
你说什么?
听见自己竟被说成穷鬼,楚涵顿时怒火中烧,一脸阴沉的看着那老板。
我说什么了?穷鬼买不起就别耽误老子做生意,这都什么人啊,明明长得不错,竟然这么小心眼,我看你们两个人还真是天生一对,依我看啊,你们还是趁早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吧。
免得上下来之后,还要一大笔供养费,真是作孽哦。
老板最后一句话,显然是对沈玥说的,只是老板话音刚刚落下,楚涵顿时怒不可遏,上去一套军体拳打出,老板顿时惨嚎着滚到在地。
楚涵不是那土鸡哥对手,还打不过这脑满肥肠的老板么?
对方辱骂他穷鬼他可以忍,毕竟他确实是这样,以至于让沈玥跟着他一起受苦。
但辱骂沈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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