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又回“舒适区”(二)(1/1)
秋天是这座城市最美的季节。满城的银杏树,叶子开始黄了,没多久,人行道上就会铺满金黄;绿色的枫叶中夹杂着成片的红色;金桂的香味沁人心脾。走在街道上,林凡忍不住深深吸上几口,让香味充盈整个肺腔,好像能保存住带走似的。
“凡凡,要是睿青忙,你可以自己回来啊。”林凡妈和林凡并排走着,手里提着一个大购物袋。
“哎,这不是车票难买嘛。”林凡挎住妈妈的胳膊。“再说了,马上冬天了。”
冬天是林凡最不喜欢的季节,湿冷的风每次就像长了眼睛,一个劲地往裤洞里钻。而且这个城市鲜有下雪天。即使下了雪,也没法积起来,变成了硬硬的冰薄薄一层覆在路面。走路不小心就摔个屁股疼。如果说要给冬天找一点优点,那恐怕就是让热气腾腾的馄饨、面条看起来特别诱人,好似喝一口热汤就能温暖全身。
“哎,你们有你们的事,可妈妈就是想你这样陪妈妈逛逛超市、买买菜。”想到明天女儿又要离开,林凡妈妈的不舍都要溢出来了。
世间有一种感情,最初,双方都知道结局必然是分离。偏偏这种感情最无私、最深厚,最让人牵肠挂肚。孩子长大了独立了,总会离开父母,就像瓜熟蒂落。而另外一种感情,把完全陌生的两个人粘在了一起,是最有可能完成终生陪伴的,却也是最容易中途走丢的。
“妈,如果某一天我离婚了。”林凡觉得和上一辈的人谈论这个话题,根本就无解,连忙加上假设。“就是我有个同学最近和她老公闹离婚……”
“这个,能凑合着过就凑合着过,不能爸爸妈妈这里就是永远的家。”林凡妈真的从来没有把离婚两字和自己女儿联系在一起过,看这回答多么电视剧。
“我爸会打断我的腿吧。”林凡无奈地笑笑。
林凡的爸爸是最典型的成长于农村后来到城市发展的一代人,他的骨子里带着洗不去的大男子主义。倒也不是说这是农村的通病,但林凡他们那就是这样。林凡和父亲之间的关系一直说不上融洽,从小到大,赞出来。林凡的妈妈倒是传统和开明的矛盾体,很多事能理解别人自己却做不到。这么多年,她爸妈又何尝没有闹过离婚,甚至于每次吵架的套路、翻的旧账、用的台词,她都能复述出来。一方时不时发作,一方无止境的忍。可就是这样又如何,吵归吵,还能真离咋的。
“你看你爸多喜欢睿青呀,整得跟他生的一样。”林凡妈老喜欢这样说来讽刺她爸。
“他只是喜欢儿子吧。”
“这不就是半个儿子嘛。”
“我真该感谢陈睿青是不是,我现在在我爸面前地位都跟着提高了。”想到饭桌上她爸热情地给陈睿青各种夹菜,林凡就觉得好笑。“谢谢陈睿青在我爸面前夸我。他老人家点头应和,我就当他也夸过我了。”
“你啊,少跟他顶嘴他就高兴了。”
“才不是,他就是重男轻女啊。”林凡不服气。
“这不祖传的思想嘛,你看看你奶奶,小时候大家子吃饭,鸡腿只能你堂弟吃。”林凡妈还真是护着她爸。
“爷爷就很喜欢我。”想起离世前总是卧床、病得瘦骨嶙峋的爷爷,林凡心里一阵难受。“可是他已经不在了。”
“你年纪大了,终归有一天要走的。”林凡妈不想看到女儿难受,赶紧扯出一个话题。“今天要去看看叔叔和姑妈吗,和睿青一起。”昨天的婚宴,妈妈这边的亲戚算是都见了,她爸这边的还没有碰到。
“不了,我多陪陪你们。”越长大越不喜欢亲戚间的走动,那些家长里短,在长辈看来是关心,在林凡看起来是嚼舌根,让人压力巨大。
“陈睿青也是明天一早就回去,让他陪我爸多下下棋吧。省得他老吐槽,没人陪喝酒、没人陪看军事片、没人陪下棋。”其实这些林凡都会啊,只是她爸主观上就判断她不行。“还有什么要搬的东西,需要劳动力的,赶紧的。”
母女俩在超市生鲜区为晚餐采购,看看这活蹦乱跳的虾,林凡的最爱。她妈妈捞起一勺,看了眼,放回去,又捞起一勺,嘴里念叨着:“这是凡凡爱吃的,一会儿去买个五花肉,睿青就喜欢红烧肉。”
“啊,我忘了跟你说了吗?陈睿青一会儿去一趟他爸妈那,晚饭不吃。”林凡低头拣虾。
“也对,难得回来一趟。那你不去?”“上次吃饭那事,你跟你婆婆还没和好。”
“哎,不是那事。”
“你是小辈,怎么着也低个头,没什么道理不道理的。”
“那事早过了。他和他妈说他这趟是出差回来,不方便带我。”林凡赶紧编了个理由。
“那就好。”说完林凡妈颠了颠装好虾的塑料袋,往称重区走去。
晚饭没有陈睿青,没有了中午的热情,林凡爸自己倒了杯黄酒,喝了几口。又挑拣了几个自己喜欢吃的菜,夹到碗里,坐沙发上边看他的军事点播边吃。一直就是这样的家庭氛围,出嫁前和父母一直住在一起,和她爸却一直这么疏离。这种感觉让林凡觉得很自在,反倒是她爸对陈睿青的过分热情,会偶尔让她无所适从。
“我吃完饭了,这就回你家。”陈睿青发来信息。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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