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五章 马元康(2/3)
面了。很显然,蜜蜂的这两款软件应用是相辅相成的,后者帮助民间音乐爱好者制作自己的原创或翻唱歌曲,然后在前者平台上推荐给用户。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蜜蜂在音乐版权采购方面就显得比较消极,宁愿替民间歌手支付翻唱使用费,也懒得和其他巨头竞争独占版权。而且,就算是各家巨头购买了使用权的作品,得利的也只是作为所有人的音乐公司,与歌手本身没有多少关系。
当然,翻唱很便宜也是重要原因,最多只要给音著协交200块就搞定了。
其实实际标准是支付录音制品总批发价的百分之三点五,然后有一个200块的底价。
至于那些网络主播们,他/她们翻唱歌曲倒是连这笔钱也不用掏,根据新著作权第22条第9款,向公众表演已公开发表的作品,本身没有获取酬劳的话属于合理使用不必付费也不需要获得许可。
不过要是主播歌手收到了打赏收入,那么按照规定就应该给原作者分钱了,然而现实情况是,这种有偿表演收入的分成是一笔糊涂账。当初汪半壁和旭刚组合闹翻的原因,就是因为后者走红后多次跑商演表演“成名曲”《春天里》赚了钱,却不给汪半壁分钱。于是前者怒而反击,遂行使身为著作权人的权利禁止后曲作品。
得益于脓包猪队友音著协,蜜蜂积累起了自己规模不小的翻唱歌曲库,虽然比酷狗之流完全免费的所谓“第三方曲库”的成本高了不少,但是比起直接找音乐公司谈判购买还是便宜了不少。
翻唱这种行为其实非常普遍,80年代的港岛情歌很多都是翻唱日音、新世纪以来港台内地的电音舞曲很多来自韩流翻唱。到了网络时代扒原曲、录音变得更加方便,这种翻唱也就更多了,只是没有任何人像马竞这样大规模地组织翻唱罢了。
当然蜜蜂这么做,一开始只是为了方便喜爱二次元音乐的用户,这也是为什么两款软件会使用“会心音乐盒”、“灵魂歌王”这样偏宅系的名字,后来看到国外音乐流业务发展迅速,这才有了将其进一步做大做强的意愿。
只是“睁眼看国外,只抄成功者”的网络公司不止蜜蜂一家,于是乎各路巨头纷纷掺和进来,一方面推出自己的音乐流业务,一方面疯狂抢购歌曲播放权,而且为了抑制对手,还都是签署的独占协议,然后高举法律大旗对竞争对手喊打喊杀。
以蜜蜂的财力其实完全不怕版权大战的,但是抠门绕路的思想再一次影响了他们,干脆选择抱紧音著协大腿,玩起了规模翻唱。
至于将来要不要分半包辣条给词曲原作者,那都是将来的事情。
说起来,马竞之所以被人叫“马元康”,最大的原因还是蜜蜂游戏在月初的cj上面放了一个卫星,他们高调宣布自家《无限计划ol》峰值在线数人数突破300万人,顿时惊呆了无数小伙伴们。
天呐噜,就算是wow国服最火那段时间也只是百万同时在线,年初时鹅厂刚刚宣布其代理的韩国大作《剑灵》国服破200万峰值在线,创造了历史,一众网络媒体和网友们还在纷纷热议呢,蜜蜂家突然不声不响来一句“200万算什么,咱早就300万了”,要不要这么惊悚?吹牛皮放卫星会死呀!
不过友去搜索了一下“无限计划”,然后他们顿时笑喷了。
实际上最近几年,以为代表的传统网络游戏正在经历迅速的衰退,即便是身为o王者的wow也不能例外,每季度财报里面的同时在线数都有明显下降。
而剑灵之所以能够在年初一下子拿到200万峰值在线数,一来是这款游戏是时下流行的免费游戏,无需购买点卡月卡cdk,二来这款画面精美人设俊美可爱是韩游大作之前已经做了长时间的宣传,长期霸占新游期待榜头名,一旦开放测试无数用户顿时涌入体验,再加上鹅厂代理的几亿小企鹅加成,自然能够在短时间内冲高在线数。
而蜜蜂的300万峰值在线,却是有些取巧了。
单看《无限计划》的英文名iwpol名字就知道,它和蜂游之前的iwp无限世界计划有着脱不开的联系。而这款网络游戏,也的确是iwp计划的二期工程。
当初蜜蜂收购了一堆国产网游,将其蜜蜂化改造后重新开放,互相之间开通“跨游跨服”功能,打造穿越玩法。
但是这个试验最后还是失败了,因为国产网游的缺陷,远不是换个引擎、增强画质,以及升级服务器所能解决的,它们在核心玩法、道具系统、数值控制、目标驱动方面的问题其实更大。
而《无限计划》就是蜜蜂换了思路之后的产物,不再直接互联现有游戏,而是重新打造“主神世界”作为骨架,然后仔细规划好数值底层,并把进一步改造原有游戏再将其接入进来,当然顺便还能名正言顺开新服。
所以无限计划名义上是一个游戏,其实内里包含1个主神世界和46个子世界,各自都可以当成单独的游戏来玩。所以300万在线人数,平摊到每个子世界也只是6万多人,一点儿都不算多!
有个名叫我不认识静静的网友去看了以后,发了这么一条围脖:“专门跑去看了下,我说怎么不声不响就300万在线了,卧槽原来是网游版的47合一啊!@马竞马老板,给你提个建议啊,再合并一款游戏进来凑成iwp48,你就是是网游届的马元康啦!”
等到马竞获得消息时,这条围脖已经有了上万点击,评论也有近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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