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该吃药了(1/2)
(又是要看师生情的节奏,这么把命运交给别人真的好吗?)
人间之里对于异常事物的接纳能力很强,生活风俗虽然贴近于古代,风气却比起那个时代好太多,比起外界也不过是差了那么一些罢了,甚至于对待一些出乎意料的东西,他们的反应会更加的快速,状态的调整会比外界人更快。
这也是妖怪带来的为数不多的好处吧。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绕是人间之里的人堪称处变不惊的典范,现在也陷入了难得一见的诡异场景之中。
行人走路不专心,全部的人都把头偏向了一个方向,就像是晚上没有睡好落枕了一样根本就纠正不过来,最最离奇的是这种走路不看着前面的情况还没有发生一起撞在一起的事故。
因为所有走过一个地方的人都会情不自禁的停下来,倒回去冲走一遍,最夸张的家伙已经足足走走退退二十余次,而且看上去没有意外发生的话他还要接着走下去。
路边的店铺都不正经的做起这生意,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不在日常的生活上,卖肉的小贩已经顾不上给了足足三倍分量的肉,虽然很想把自己的视线移开,但是自己的身体仿佛是被看不见的线操纵了一样,完全的无法移动,就连眨眼都舍不得。
“妈妈,那个姐姐好漂亮,就像是仙女一样。”买菜的妇女带着自己的孩子,年纪小到了一定程度的孩子说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可不是吗,除了用仙女来形容,哪里还有什么其他的词汇可以使用,公主?人世间产生这样子的人概率实在是太低了。
不仅是基因和血统上的概率极低,更加是物资的不允许。
光是那乌黑的头发就知道这样的人搭上一整个的人间之里都不一定养的出来,生活水平和平时的待遇实在是太难以想象了。
幸好自己已经过了那个最骄傲,最喜欢比较的年纪,已经有了自己孩子的妇女有些庆幸的看着周围那些失神少女的样子,想来这些人的自信心已经被打击的很惨了吧。
被众人所围观的中心当然就是一身侦探服的辉夜了,能够在神话里留下名字的人物无一例外都是超出想象的存在,而辉夜这种以美貌闻名的人物更是获得了广泛认可的存在。
征服一条街道的人并不算是什么,要知道当初她可是差点毁掉了整个国家的红颜祸水啊。
诚然,幻想乡的美少女有很多,无论是早苗,爱丽丝这样子喜欢来人间之里的人也有着很高的人气,光从外貌上面想把所有人都打压下去是不现实,就算是号称完美的辉夜也做不到一个人独占所有的属性。
但是无疑,人间之里既传统又不传统的风俗中,并没有把择偶的标准改变多少,温柔娴熟的大和抚子永远是最好的对象,黑长直才是王道。
比起爱丽丝那样西方特征的金发和早苗奇怪的绿色,人间之里还是更喜欢和他们一样的黑色。
甚至于见到了辉夜那根本不像是人类的美貌之后,他们还是不愿意把她和妖怪联系起来,这和因为自己的发色有着很长一段时间被人所误解,被人怀疑是不是妖怪的早苗无疑有着截然相反的待遇差距。
而此刻咱们的辉夜大小姐正在拿着一个放大镜蹲在地上不知道在看着什么,那被人惊叹的黑发毫不怜惜的铺到了地上,原本长度就已经差不多要触到地的头发在保持这样子的蹲姿之下已经有了近乎一半和地面的尘土接触,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之痛惜和叹气。
为了什么东西,值得这样的人这样对待自己?
所有人都在好奇着,却不敢上去询问,憧憬着,害怕着,在这一刻所有在场的人间之里居民都变成了纯情的初中男生,面对自己的女神一样不知所措。
唯一知道辉夜在干什么的人却是只能说,结果往往比想象的要糟糕得多,为了你们的遐想不被破坏还是不知道为妙。
“看,八九寺,这里的两群蚂蚁在打架啊,黑的那一窝已经快要支撑不住了,果然体型大就是有优势啊。”就像是发现了世间最新奇的事物一样,辉夜像是献宝的孩子一样向着自己的小伙伴炫耀到。
唯一有着这个殊荣的就是八九寺了,在其他人眼里非常碍眼的存在。
仅仅凭借着一句话就把自己与生俱来的完美优雅气质毁的一干二净,更像是不经事务的小孩子,不像是清冷高贵的月面公主,辉夜也是非常有想法的人。
个鬼啊!
“你还知道我们是出来干什么的吗?”
听到八九寺的问话,辉夜皱着眉头回过头来,不是来进行生态观察的吗?
看着一脸思索之后露出我不就是在干正事的辉夜,八九寺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哈哈哈,我才没有忘掉是出来干什么的。”站起身来,头发上的尘土自然落下,形象依旧完美,气质跑到了西伯利亚的辉夜假笑着,该死,出来是干什么来着的,玩到了兴头上一时间竟然想不起来了。
作为一个长生种,记忆差到了这个地步也算是前无古人了。
所幸八九寺并不是没有眼力劲,这种时候还不停戳痛脚的人,不然不是傲娇系少女的辉夜傲娇起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可是谁都不知道,谁都会害怕的。
“我们是出来招人的,事务所缺人才,所以要找一些有特殊能力的妖怪或者人类。”
“知道知道,不需要你来提醒我。”挥挥手表示八九寺的提醒是多余的辉夜接着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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