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9章:中国的炼丹术(2/3)
山采药,亲自进行药物的修合炼制。在炼丹过程中,总结了前人的炼丹方剂和常规方法。
孙思邈为了减轻金石药物的毒性、曾总结出“伏火”方法。他在使用硫磺、砒霜等金石药物时,为了减轻这些药物的毒性,有意使药物自已起火燃烧,借以去其毒性。
据一《千金方》孙思邈的“伏硫磺法,是用硫磺、硝石各二两,研成粉末放入锅内一;蒋用皂角三个引火,硝石、硫磺那起火燃烧节火熄灭以后,用生熟木炭兰斤拌炒,到炭消去兰分之一时为止。当时炼丹家对金石药物的“伏火法”其法大体雷同。
在众多的“伏火法”中,通过若干组合配伍,反复实验,从无数血的教训中,总结出硝石、硫磺、木炭混在一起,极易起火爆炸,炸塌丹房,伤及人群,几经改进和完善,黑色火药便脱颖而出。
孙思邈在《丹经?内伏硫磺法》文中,记录了这个配方。
炼丹还与炼金有关系……
炼丹家不但通过火法炼成能使人“长生”的神丹,还能利用神丹“点铁成金”。
葛洪《抱朴子?金丹篇》说:“神丹既成,不但长生,又可作黄金。”为什么要点化黄金?魏伯阳在《周易参同契》中称:“金性不败朽,故为万宝物。”
自然界中的金、银、玉石等矿物,其性质稳定,不易发生朽坏变化,故炼丹家认为人类服用金、银、玉等“不败朽”的物质,就能将其性质转移到人体,可以使血肉之躯也同样“不败朽”,进而引发出通过炼丹方法以升炼金银,即将汞(水银)与铅、铜、铁等贱金属按不同比例配方烧炼成黄色或白色的金或银。
所以中国的外丹术又称金丹术或黄白术。
外丹术点化金银在思想认识上属于形而上学的观点,这充分反映在葛洪的《抱朴子?黄白篇》中:“变化者,乃夭地之自然,何嫌金银之不可以异物作乎?”
他列举了驴马相交偶尔生骡及驱驻(驴)、熔铅化作黄丹及胡粉等事例,提出自然界各种物质不但可以变化,而且其变化无极的观点;但却根本忽视了事物转化的条件,将变化绝对化了。
这一点嘛,人都有其智慧的极限。
庄子说得好,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没有人能说自己全知全能啊……
其实炼丹家通过飞砂炼汞法所点化而成的金银,虽然其色泽与金银相似,但它们并非真正的金银,而是作为药用的合金,称药金、药银。
这种药金、药银在古代还是比较贵重的。
所谓“金成者,药成也。”在古代炼丹家看来,所炼神丹能否点化金银被视为修炼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点金不成,需要按照卦交变化调整火候,反复烧炼,经九转而成丹。
因其有点化功效,又称之为“丹母”。
炼丹与火药……
火药最早是中国人发明的,在西汉时期的道家典籍《淮南子》中就有关于火药成分之一——硫磺的记载。
在《神农本草经》中,硫磺和硝石被作为可治病的上品药物列了出来。硝石也是一种矿物,出产于四川、甘肃一带。
它是一种强氧化剂,在加热时能放出氧,容易发烟发火,所以也被人称为烟硝或火硝。由于硝石的化学性质活泼,能和许多物质发生作用,所以方士在炼丹中,常用硝石来改变其他药品的性质。
西汉时淳于意曾用硝石治疗王美人的疾病。
炼丹家们又在他们长期的炼丹实践中将硝石、硫磺、雄黄和松脂、油脂、木炭等材料不断地混合、煅烧,这就使火药的发明成为必然。
炼丹家们还对硫磺的各种特性进行了“实验”观察和研究,他们发现,硫不仅能和铜铁起化合反应,而且能制伏神奇的水银(汞)。
硫的化学性质非常活泼,很容易着火,跟空气中的氧起化合反应,这使人们很难制伏它。古人为了驯服它这种暴烈的性格,就尝试着对硫磺进行“伏火”处理。
所谓“伏火”原本也是一种治疗疾病的方法,炼丹家们根据中医理论中的阴阳、五行和脏象经络之说,认为硝石和硫磺都是阳物(因为它们都能着火),会有阳火之毒,能败人五脏。
为了使人服食之后不仅没有任何毒性,而且能滋润五脏,使人体内五脏之气和合混融,助益长寿,就必须设法制伏火毒,这就是“伏火”。“伏火”的具体方法也很简单,就是“以毒攻毒”,用火烧一下,火毒也就自然被消除。
方士们在炼丹的实践中,渐渐发现硫磺、硝石、木炭三种东西混在一起,弄得不好,就要引起燃烧甚至爆炸。这种情况发生得多了,自然会引起方士的注意。
于是就有人专门进行这类试验,不断积累经验,改进配方。由于硫磺和硝石都是能治病的药,又因为它们和木炭合在一起会发火,因此人们就把这三样东西的混合物叫做火药,意思就是“发火的药”。
由于这种混合物颜色接近黑色,所以通常又被人称为黑火药。
关于黑火药配方和燃烧的最早记载,出自唐代初年著名中医、“药王”、养生家兼炼丹家孙思邈所著的《丹经内伏硫磺法》一书。这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关于轻工业火药原始配方的记载。
它描述了对硫磺的伏火方法:把沙罐或销银锅埋进土里,罐口或锅口与地面齐平,周围要用土夯实,把硝、硫各二两放进去。然后用火烧皂角子三杖,不要烧成灰,而烧成炭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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