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不速之客(1/2)
简记墨微微侧头看了他一眼说道:“我们母星地球有一个古老的神话人物,叫阿喀琉斯。他出生时被他的母亲握住脚踝浸泡在神水里,因此他百毒不侵,刀枪不入,但他也有致命的弱点,那弱点便是他的脚踝,他的结局便是被人刺中他的脚踝而死。”
蒙哈尔有些茫然,他问道:“那是古代神话传说,和我的脚踝有什么关系?”
简记墨淡淡一笑,继续说道:“在z国传统的医术里,脚部被视为人体的第二颗心脏,影响全身各个部位的经脉和穴位都可以在脚部找到,而脚踝可是连接血液的重要关口!”他顿了顿,瞥了眼蒙哈尔的身体,说道:“由于这副身子不是你的原生体,所以即便是凝基胞也无法使你与这副身子达到百分百的融合,但为了能让你支配得起这副身子,我们就采用了嫁接法将你原生体的脚与这副身子相接,而脚踝便是衔接处,自然也是最脆弱的地方。”
蒙哈尔道:“怪不得那胖子要刺我的脚踝,可是他怎么会知道我这个弱点?!”
简记墨沉默几许后,求证道:“你说刺你的人是一个胖子?”
蒙哈尔点头道:“就是他,要不是他那出其不意的一刺,我不可能这么狼狈!”
简记墨想起了那个宁静却又不安宁的夜晚,想起了那张被火把上的烛光照映出来的肿胖的面孔,他沉默了,这一次他沉默了好久。
蒙哈尔见简记墨沉默,以为他在思考如何改善自己身体机能不协调的问题,安慰道:“秋克白,不用急,以后会有办法解决的。”而后又来了一句感叹道:“要是孟工在就好了。”
要是孟工在,这样的问题便会迎刃而解了吧。蒙哈尔有些遗憾的想道。
简记墨看了蒙哈尔许久,忍不住问道:“你不认为那个胖子就是越嘉吗?”
“他!不可能!你说紫仙不可能是孟工,那他更不可能是孟工,先不说他的性别,就是长相可与孟工差得相当于我们母星到这颗星球的距离!”蒙哈尔感到简记墨太好笑了,想情人想疯了吧!
简记墨反驳道:“你都换了几次身体了,怎还能以貌取人?!”
蒙哈尔辩论道:“你不也一样用了凝基胞吗?你看你的容貌和你的原生体有何区别?!既然你都是原生体,那孟工也应该如此啊!是你说的,凝基胞的初生代保留原生体的基因最完整!再说了就算凝基胞破损,那也不能变化大到连性别都被改变了吧!”
简记墨不语,因为他无可辩驳,是啊,当初就那么两管初生代的凝基胞,一只在他手里,另一只在孟越嘉手里,既然他还好好的,那孟越嘉的变化就不该那么大?!
所以……‘他’真的不是孟越嘉吗?
简记墨深吸一口气,努力不让自己变得沮丧,把头埋入斗篷连帽的深处。
这时,那几名旱奴士兵从开门处跑了出来,来到简记墨他们面前,他们行了一个很标准的星际联盟的军礼,并喊道:“报告!”
蒙哈尔也回了一个军礼。
打头的那位旱奴士兵略微带着歉意说道:“抱歉,我们没能保住那把激光枪。”
蒙哈尔瞅了一眼不做声的简记墨,皱眉头道:“怎么回事?”
那位旱奴士兵道:“那名晟朝的狄将军把激光枪夺走了!”
“夺走了?!你们再把它夺回来啊!”蒙哈尔不理解也不认为自己的兵会这么怂?!
那名旱奴士兵又道:“他能使用那把激光枪。”
“用激光枪又能怎的,你们的身体还怕激光枪吗!等等,你说他能用那把枪?!”本想破口大骂的蒙哈尔这才反应了过来。
“是,那把激光枪的识别激活器已认可了他的身份。”旱奴士兵回道。
“枪是他的?!”蒙哈尔有些吃惊,他转头看向简记墨,又重复了一遍道:“枪是他的!”
“我知道。”简记墨回答道,“但我不意外,当我拿到那把枪时就料想到一定会有那把枪的原主人的后人存活于世。”
“那我们还要不要再把它抢回来?”蒙哈尔问道。
“抢,枪放在他们身上也是浪费。”简记墨肯定地回道,而心里又补充了一句,更何况那是我要给越嘉的见面礼!
“不过不是现在,现在我们需要离开这里。”简记墨说完便转身看向死神之痣,没错,他们也要进死神之痣,但和紫仙走的是两条路线,一条向南,一条向北。
“离开?难道我们真的要放弃康都吗?”蒙哈尔看着简记墨的背影问道。
简记墨看着前方的死神之痣,淡淡地说道:“有没有康都都无所谓,但这片死神之痣很重要,对我们来说这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
蒙哈尔道:“是对你们科学家有价值吧。”
简记墨不接这个话茬,换个话题道:“岚公主护送回去了吧?”
蒙哈尔道:“你还挺关心那个小丫头呢!你心里不是只有孟工一人吗?”
简记墨无奈,说道:“艾伦,你顶嘴顶上瘾了?”
蒙哈尔“嘿嘿”一笑说道:“没有,我发现你越来越像孟工了。”
简记墨有些意外,问道:“怎么看出来的?”
蒙哈尔一本正经地说着气人的话道:“以前你仅仅像个斯文败类,现在你就是个斯文败类。”
简记墨终于有了生动的表情,皱着眉头带着隐隐的怒气回道:“你的意思是说孟越嘉是斯文败类?!”
你说我可以,说越嘉就不好使!
蒙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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