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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告一状(3/3)

罪的罪犯)。要赶上个好师傅,没准儿能凑合做个“佛爷”……

佛爷?

佛爷!

洪衍武一想到这个字眼儿,马上就去摸上衣下面的左兜,结果空空如也,他的钱和粮票果然不翼而飞了。他这下明白了,竟然遇见贼了。

刚才那俩小子绝对和撞他的人是一伙的,大概他刚才数身上的钱和粮票时,就被这伙人“挂”(黑话,指跟上要扒窃的目标)上了。他们用的正是团伙扒窃的惯技,别称“告一状”。

这个招儿可是挺绝的,专门用来对付像他这样的落单的目标。

一般在几个贼把事主包围上以后,总是先有个贼会从事主身后猛力一撞,把事主推向同伙,然后撞人的贼立刻逃跑。被暗算的事主在被撞个手忙脚乱的情况下,总会在惊恐疑惑间回头去寻找。这时,就创造出大把的机会方便那假装被撞的窃贼下手偷窃。

而即使被发现,窃贼也往往会恶人先告状,用被事主撞了的事儿混淆是非,指责事主为逃避撞人的责任而诬告自己。刚才那俩小子,估摸就是趁拥抱后推开他时,或者趁他回头找人时,下手掏的兜。

其实“告一状”这套手法又损又粗暴,没什么技术含量,比“强扒”强不了多少。这种下三滥的招儿,技艺高超的主儿根本不屑去用。这几个小子用这手,恐怕也是因为手艺太“潮”(黑话,指扒窃技术差劲)。

说实话,洪衍武刚才就隐隐觉得不对,只是他刚穿越回来,还一直都懵懵懂懂的状态下,这才上了套儿。

而且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刚才那俩小子的外表忒不像贼了。要按行里的规矩,做佛爷必须把自己打扮得跟个普通人似的,越像好人越好。没有像他们似的,非穿成个玩闹样儿故意招摇。这俩小子的不专业,反倒是让他放松了警惕的原因之一。

洪衍武的嘴都快气歪了。

这几个小崽子胆也忒肥了,偷腥都偷到他头上来了?

用老话儿说,这叫狼吃狼,冷不防啊。

不,就这几个不入流的东西还狼呢,顶多是几个小兔崽子。

跑不了。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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